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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時間: 2026-09-14 00:00
公告期間: 2026-09-14 ~ NOW
主旨:有關116學年度申辦「大學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1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供國人跨領域學習機會及養成多元專長能力,本部推動「大學校院辦理多元專長培力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讓已取得學士學位者,如想要取得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可透過單獨招生至有申辦本課程之學校就讀。學生修業期滿且符合相關規定後,學校可依照學位授予法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二、本課程核定名額為外加名額,可以隨班附讀或專班模式辦理(概念圖詳附件1),各模式辦理時程說明如下:
(一)以隨班附讀方式辦理(注意事項詳附件2):
1、請於115年12月1日(星期二)至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將隨班附讀申請表(詳附件3)及招生規定(範例詳附件4)報部申請。相關資料電子檔亦請一併寄至承辦人信箱(shihapple0@mail.moe.gov.tw)。
2、招生規定已由本部核定且無修改者內容或僅修改學年度者均無須提供,僅需將申請表報部。
(二)以專班方式辦理(注意事項詳附件5):
1、新設班: 請依新設計畫書格式(附件6)並1式5份與招生規定併同報部。
2、續辦班:
(1)如屬原本舊班續辦者,於課程及合作企業未調整,僅變更學年度之情況下,請依續辦申請表(如附件7)報部審核。如欲調整課程或合作企業者,請依續辦班成果報告書格式(附件8)並1式5份報部審核。
(2)專班不續辦者亦請填報附件7並備文報部。
3、專班相關資料請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報部,相關資料電子檔亦請一併寄至承辦人信箱(shihapple0@mail.moe.gov.tw)。
三、為鼓勵學校依照產業人力需求及專業實務導向規劃專班,自110學年度起,各大學校院辦理本課程專班,且於核定開班後之就讀人數達25人以上者,本部得酌予補助學校延聘業界專家及編制外聘教師之薪資、授課鐘點費及交通費等費用,每班至多新臺幣30萬元。
四、申請案件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時為本部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查核不予通過之系科、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依申請時本部最新查核結果),本申請案不予核定。
(二)當年度新設、停招、整併者或學校申請科系於校本部無設置該學士班者,不予核定。
(三)本課程為外加名額,爰師資培育、醫事類等管制類科及觀光休閒餐旅領域等訂有人力管控之學系,不予核定;科技校院另有02151音樂細學類、02152表演藝術細學類及影視藝術相關領域亦屬人力管控學系,不予核定。
(四)本課程為外加名額,為維護教學品質,同一學系僅能擇一申辦隨班附讀或專班。
(五)隨班附讀申請學系於外加名額後,未符合「專科以上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相關師資質量規定(包含全校、全系生師比及專任師資人數等)者,將酌予考量部分核定或不予核定。
(六)學士後教保課程屬本部師藝司主政,教保相關科系請向該司申請,本課程不予受理申請。
五、另為利日後統計相關數據,請辦理旨揭課程學校於每年10月填報大學校院及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辦理情形。
六、本案如有任何疑問,一般大學請洽高等教育司徐慧如小姐(02-7736-5782),科技校院請洽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施吟秋小姐(02-7736-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