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載入中...
公告來源:
公告單位: NULL
張貼時間: 日期不詳
公告期間: 日期不詳
一、為鼓勵青年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青年文化禮金,作為藝文消費折抵使用。 二、114年文化禮金發放16-22歲(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並推出13-15歲(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試辦計畫,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自114年1月1日起開放領取,可用於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DIY或文化體驗旅程等藝文消費,使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為培育藝文消費人口,本市結合所轄場館推出專屬表演藝術限量優惠青年席位,臺中市7月藝文場館表演藝術演出節目及更多詳細資訊可至文化幣官網 https://twcp.moc.gov.tw/prec-u/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