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平安保險:
申請理賠應檢附之文件 :
﹡理賠申請時效:自疾病或意外事故發生後兩年內應提出申請。
﹡理賠申請手續:申請人檢齊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後,逕送辦理。
﹡申請理賠應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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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生團體保險保險金申請書、醫院診斷證明書及收據(如影印需醫院蓋章)、未滿18歲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存摺正面影本、事故發生時當學期平安保險費繳費證明(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列印或至出納組申請)或當學期在學證明。 2.除戶戶籍謄本 3.死亡證明書 4.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存摺正面影本 5.申請失蹤之身故保險金者,另檢具失蹤證明文件 6.申請校園意外身故保險金請學校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意外身故應提供警方證明文件或相關意外證明文件 |
| 1.學生團體保險保險金申請書、醫院診斷證明書及收據(如影印需醫院蓋章)、未滿18歲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存摺正面影本、事故發生時當學期平安保險費繳費證明(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列印或至出納組申請)或當學期在學證明。 2.殘廢診斷證明書 3.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 4.申請殘廢生活補助者,另檢具受益人戶籍謄本或其他生存證明文件 *意外殘廢應提供警方證明文件或相關意外證明文件 |
| 1. 學生團體保險保險金申請書、醫院診斷證明書及收據(如影印需醫院蓋章)、未滿18歲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存摺正面影本、事故發生時當學期平安保險費繳費證明(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列印或至出納組申請)或當學期在學證明。 2.診斷證明書(請載明重大燒燙傷之程度與範圍) |
住院醫療保險金 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險金 食物中毒保險金 | 學生團體保險保險金申請書、醫院診斷證明書及收據(如影印需醫院蓋章)、未滿18歲請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存摺正面影本、事故發生時當學期平安保險費繳費證明(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列印或至出納組申請)或當學期在學證明。 *意外事故應提供警方證明文件或相關意外證明文件 *有關理賠項目:由保險公司審查理賠 |
115年8月1日以前發生事故請填寫【三商美邦人壽平安保險理賠申請書】
理賠詢問電話:04-23823833分機357 何小姐 或351-359留言回電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115年8月1日(含)以後發生事故請填寫【全球人壽平安保險理賠申請書】
理賠詢問電話:
陳小姐 0963-098-200 / 張先生 0958-234-886 / 易先生 0933-721-512
備 註:為加強保障在校學生權益,鼓勵所有學生參加「學生平安保險」;如因個人特殊因素考量,可選擇不參加投保,請逕洽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電話:22195227)。
1. 受益人:學籍資料上所載之家長或其法定代理人
2. 學生平安保險承辦人:課外活動指導組 朱水木老師 04-2219-5227
民生校區學務組 施凱玲老師 04-2219-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