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載入中...
公告來源:
公告單位: NULL
張貼時間: 日期不詳
公告期間: 日期不詳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截止日期:2021/09/17
詳參如附件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學(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至註冊組索取證明書)
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並有書面證明者(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申請文件:
(一)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家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二)獎學金申請書(如附)。
(三)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四)戶口名簿影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申請注意事項:
(一)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二)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三)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審核工作進行。
(四)申請人數超過預算名額時,以低收入戶學生優先發給,仍有名額再依學校及操性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
*公私立大專院校 (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及空中大專院校):
一、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等)
以上,或原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二、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
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
明,免附體育成績)。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分配如下: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凡本校日間部三民校區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注意事項: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