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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獎學金,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8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一、申請資格:家境清寒、學行優良之大專學生。
(一)家境清寒-係指低收入戶、父或母身心障礙、家庭遭遇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清寒證明者。
(二)學行優良-係指:
1. 大專院校學生:學業及操行成績分別各有80分以上。
2. 成績認定:
(1) 一年級新生以第一學期成績為主。
(2) 二年級以上學生,以前一學年下學期及本學年上學期成績為準。
(三)僑生、進修部、研究生及大專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申請。
(四)申請學生之年齡限制:25歲以下。
二、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8日止。
三、應備文件:備妥文件後繳至課指組辦理,民生校區請送民生學務組,進修部請送三民校區進修部
(一)申請表乙份。申請書請勿用電腦打字且需親自填寫、需系主任及導師2人推薦並於表格上簽名及蓋章
(二)兩學期成績單正本各乙份(如申請資格第二點)。
(三)全戶戶籍謄本。
(四)其他足以證明清寒之文件。
(五)申請學生之自我介紹文。
(六)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領取表格)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見獎學金辦法。
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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