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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申請至111年10月11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及補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學期獎勵 50 名(日校 47 名、補校 3 名),每名 1,500 元。
(二)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 15 名,每名 4,000 元。 (三)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 名,每名 10,000 元。
繳交文件:
申請書
110-1成績單
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已影本(請申請學生加蓋私章證明)
清寒證明_里長證明或請導師出具證明書
獎懲紀錄表(生輔組申請)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註冊組申請)
郵局存摺影本
申請書.docx
⚠ 檔案已失效導師證明(如有里長證明免附).docx
⚠ 檔案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