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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期苗栗縣獎學金申請至112年3月10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至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申請。
民生校區至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具低收/中低收入或導師出具證明(導師證明書請填寫下方申請書)
設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
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
1.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2.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分配如下: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獎學金之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
獎學金申請書。
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或導師證明(請依下方格式填寫)。
111-1學期成績證明書。
在學證明正本
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
獎懲證明(請至生輔組申請)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郵局存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