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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時間: 日期不詳
公告期間: 日期不詳
內政部移民署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本校於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3月8日止收件,請詳閱下方申請說明並依期限繳交資料~謝謝!
該項獎學金採紙本及線上並行,需先繳交紙本申請書,且預留時間至各承辦單位辦公室登入新住民系統登打資料,以便於列印有流水編號之申請書~謝謝!
各承辦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_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_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_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步驟:
Step1:請依資格填寫紙本申請書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請詳閱申請說明p7-9
(申請表中需請導師及家長簽名部分,請先簽妥,以免來回奔波往返~謝謝!)
Step2:請依學制繳交紙本申請書至各承辦單位,請申請同學預留至系統登打資料時間
Step3:資料key入系統並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書,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完成初步申請作業~
Step4:獎學金獲獎公告訂於112年5月底,獲獎同學將接獲通知,獎學金費用由移民署匯入申請學生本人存簿。
應繳交文件
優秀學生獎學金 必備文件
1.戶籍謄本(一年內)
(1)如申請人為新住民:報名日起前 1 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配偶「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姓名、結婚登記新住民及原生國籍等資料 __或另申請人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為新住民子女:報名日起前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略」,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新住民子女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如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家長、導師簽章之申請表。
3.111 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正本。
(1)高中組90分以上(2)大專組85分以上(3)碩博士組80分以上
4.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獎學金切結書。(請至註冊組申請)
5.請至生輔組申請學生個人操性及獎懲紀錄表(申領獎學金須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另有關重大違規紀錄係指 111 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經結算功過相抵後,尚有 3 支以上警告或 1 支以上小過情形。)
6.郵局或銀行存簿影本
7.印章(請勿繳交重要印章)
清寒助學金必備文件
1.戶籍謄本(一年內)
(1)新住民申請:報名日起前 1 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配偶「記事不省略」,並載有本人姓名、結婚登記新住民及原生國籍等資料。__或申請人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新住民子女申請:報名日起前 1 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新住民子女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如為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家長、導師簽章之申請表。
3.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正本。
(1)高中組70分以上
(2)大專組70分以上
(3)碩博士組70分以上
4.國內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獎學金切結書。(請至註冊組申請)
5.請至生輔組申請學生個人操性及獎懲紀錄表(申領獎學金須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另有關重大違規紀錄係指 111 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經結算功過相抵後,尚有 3 支以上警告或 1 支以上小過情形。)
6.郵局或銀行存簿影本
7.印章(請勿繳交重要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