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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3月2日止,逾期不候,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繳交文件至課指組,民生校區請繳交至民生學務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就讀該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 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
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獎學金每學期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
二十名,每名新臺 幣三千元。
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
二十三名, 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必須檢附申請資料: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111-1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80分
三、 獎懲及出缺勤紀錄。(請至生輔組申請)_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
四、3個月內戶籍謄本一份。
五、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六、未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七、郵局存簿影本
八、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