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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二屆【雲之鄉】冠名獎學金即日起申請至112年9月11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僅限五專二年級學生可申請!
一、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憑身分證「P」字號驗證),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 1年級在學學生(註:112學年度升2年級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區分為「菁英學生」及「清寒學生」2組。
三、成績條件
(一)菁英學生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 70 分以下。
2.德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二)清寒學生組:
1.學業成績:
【高中職生】總平均 60 分以上。
2.德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必備文件:
申請書(「菁英學生組」如附表一,「清寒學生組」如附表二,並應浮貼2吋半身近照1張)。
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在學證明正本(可至校方申請在學證明機器列印)
應檢具成績單: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可至校方申請成績單機器申請):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生:就讀之高中職上下學期成績單。.
申請「清寒學生組」獎助學金者,應檢附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無效);申請「菁英學生組」獎助學金者,本項得免附。
特殊證明文件:家庭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以600字稿紙撰寫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略述家庭背景、未來讀書升學規劃及抱負…等,文長 600 字為原則)
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