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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學期行天宮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請依五專前三年及大專組別規定日期繳件,謝謝~
一、申請資格: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該辦法之助學對象。
二、申請截止日期
五專前三年:至112年9月11日止
五專後二年、二技、四技:至112年9月22日止
三、申請必備文件: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該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該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112-1學期在學證明正本(請至校內申請證書機器申請列印),需蓋有註冊章。
(三)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112年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