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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12年9月27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不候,謝謝!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三樓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以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 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填導師證明書,如下方附件)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請填導師證明書,如下方附件)
二、成績證明
(一)高級中等學校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
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或導師證明。
(四) 第111-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六)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郵局存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