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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基隆市獎學金申請至112年9月23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謝謝!
一、申請資格:
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各款之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成績標準: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65分以上。
2.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甲等)。
(二)家境清寒標準: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低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二、獎勵金額及名額: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制專科學校1-3年級學生以140名為限,每學年每名3,000元。
(二)大專院校及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專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35名,每名5,000元。
(三)前一、二項分配之名額視當年度符合申請人數可適當調整。
三、必備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可至資訊樓投幣機列印)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並請蓋「私章」
(五)未享公費待遇證明書(如附件)。
(六)獎懲證明書正本(請至生輔組申請)(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八)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書(請至註冊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