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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來源:
公告單位: NULL
張貼時間: 日期不詳
公告期間: 日期不詳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助學費範圍。
(三)大專校院各類在職專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助學範圍。
✨核發金額:
(一)大專校院:每名15,000元。
(二)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10,000元。
✨必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須蓋鄉(鎮、市、區)公所印信)
(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庭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四)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五)115-1在學證明。
(六)印章(用於印領清冊)。
(七) 切結書。
✨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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