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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補助對象及金額:本案本校僅提供一名學生送件,屆時如逾名額,擬按該會補助清寒學生為考量,按清寒程度排序(低收優於中低收優於清寒),如清寒程度相同再依學業成績高者報送至該單位辦理。
就讀於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1至3年級),符合下列之情形者,各校可依以下3種類別擇一提出申請,1校以1人申請為限。
(一)品格獎學金組:可證明其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或其他特殊因素(如保護個案、失親……等),在校品行端正,114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1年級新生免附),表現足堪同儕表率者,獎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二)技優獎學金組:參加縣市級以上競賽成績優良,或有特殊專長技藝,經師長推薦支持培育,在校品行端正,114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1年級新生免附),且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獎助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本項需經中華大家功德會審核,未通過者以品格獎學金組補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三)學業優良獎學金組:在校成績優異,成績符合校排前十分之一,在校品行端正,114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1年級新生免附),且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獎助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本項需經中華大家功德會審核,未通過者以品格獎學金組補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收據。
(三)存摺封面帳號影本(限申請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核准後匯款用)。
(四)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記事勿省略)、申請者本人若已領身分證,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身份相關証明:家庭突遭變故,或由學校、導師、里長出具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證明:由勞工局處開立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清寒、殘障手冊、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
(六)114學年度獎懲紀錄(1年級新生免附)。
(七)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申請「學業優良獎學金組」者,因成績單上無法顯示校排前十分之一,請導師於成績單註明「在校成績優異」,並請導師蓋章。
(八)申請「技優獎學金組」者,須附相關競賽獲獎或技藝優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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