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 Time: 2026-10-1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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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於台中市,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 。
(一)
凡為台中市各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均可申請。
(二)
曾接受本社獎學金者,如每年學業成績達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可繼續向本社申請獎學金。
申請項目---
台中東南扶輪社清寒、優秀、殘障獎學金。
申請證件---
申請書(附二吋照片一張)。
大一新生:在學證明書(現就讀學校)、入學成績單、原畢業學校畢業成績單和相關證明文件等資
料影印本各一份。
大二、三、四生:提出大一或大一、二、三學年成績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三)
自傳。
(四)
清寒或殘障證明文件。
獎助金額與名額---
大學3名,每名新臺幣10000元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各項資料送(寄)本社辦公室:
403台中市五權路2-3號8樓811室
04-22241212
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