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載入中...
公告來源:
公告單位: NULL
張貼時間: 日期不詳
公告期間: 日期不詳
一、 依10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比賽,請逕自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最新公告,或臺灣藝術教育網本比賽專網「比賽實施要點」中下載相關表件。
三、 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10件,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下載報名表,惟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後寄送。
四、 請於10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之收件日,將作品清冊電子表單及光碟、決賽報名表及退件保證書(各2份,均須蓋印)送達指定收件地點,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概不受理。
目前沒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