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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爲防治校園結核病,要求學校務必落實相關防治工作,其須依醫師指示接受完整治療作業,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 二、爲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工作權及就學權,當結核病個案之痰塗片檢驗結果轉為陰性,並持續參加都治計劃直接觀察治療之情形下,或經醫療單位建議,即可正常與人相處,學校及相關單位不應限制其合法就學就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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