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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時間: 2021-05-18 00:00
公告期間: 2021-05-18 ~ NOW
因應疫情停課期間,全台家長均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只要符合下述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
①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②有照顧就讀高中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③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亦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勞工因有「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
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以不利之處分。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
👉️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
▶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
👉️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
★以上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防疫照顧假詳細Q&A看這裡:https://bit.ly/2S0z5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