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載入中...
公告來源:
公告單位: NULL
張貼時間: 2017-09-11 00:00
公告期間: 2017-09-11 ~ NOW
科技部 函
主 旨: 重申執行本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應依補助合約書第9點規定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旨揭規定略以,執行機構執行本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專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目前沒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