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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時間: 2017-07-03 00:00
公告期間: 2017-07-03 ~ NOW
主旨:暑假期間,承攬商進入校園施工務須確實遵守職安法相關規定,並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及背負式安全帶(高架作業)等個人護具。
依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445-es-mp2-6承欖商管理程序書」等規定辦理。
說明:
一、各單位多利用暑假學生在校人數最少時,辦理大、中、小不同規模之工程,施工前請依「445-es-mp2-6承欖商管理程序書」向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提出〈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暨危害因素告知書〉(一式三份)或〈作業安全許可單〉(適用特殊危險性作業(ex動火(明火)、局限空間、吊掛、高架等作業)),以進行審查。每日作業前須進行〈工作場所危害因素告知書〉,俟施工人員簽名後送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備查。
二、施工人員進入校區施工的基本配備:安全帽、背負式安全帶(高架作業)、印有承攬商名稱的反光背心、安全鞋or包鞋or止滑鞋等,如附加檔案所示。
三、為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將由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派員不定期到施工區域稽查;違反法規者,通知承辦單位立即停工,待改善至符合規定後方可繼續施工。
四、如有任何職業安全生管理作業之疑義,請撥打校內電話5855洽詢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