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載入中...
公告來源:
公告單位: NULL
張貼時間: 2026-08-21 00:00
公告期間: 2026-08-21 ~ 2026-09-24 05:02
【115-1】教學兼任助理(TA)申請通知
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5年9月14日(一)17:00截止前提出申請,並於115年10月5日(一)前務必完成【獎助生暨專/兼任助理管理系統】之申請,超過時間視同放棄申請。
申請資格:
教師端:本校必修課程採用創新教學方式授課之教師。
學生端:(節錄本校教學兼任助理制度實施要點第四點)
本校在學之日間部研究所、大學部及五專部高年級之優秀學生或已具備課程相關證照之學生,均有資格擔任。
1位TA僅得擔任1門課之教學兼任助理,並以高年級協助低年級課程為原則;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優先聘僱家庭經濟弱勢或身心障礙學生擔任之。
以高年級協助低年級課程或已修畢該類課程之學生為原則,且不得為該門課之修課學生。
聘僱期程:115年10月1日(四)起至115年11月30日(一)止。
聘僱時數:24小時/每月。
聘僱時薪:依行政院勞動部最新公告之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辦理。
申請名額:請洽各教學單位(名額有限,敬請儘早洽詢)。
申請資料與繳交方式:敬請參閱【教學兼任助理(TA)申請流程】
教師端、學生端申請資料與工作內容及地點:請洽各用人院系(所)(名額有限,敬請儘早洽詢)。
擔任教學兼任助理(TA)之義務:
必須參與職前訓練
繳交工作報告
教學兼任助理(TA)薪資請領資料:
出勤簽到退表
115-1-10月份教學兼任助理(TA)出勤簽到退表-11508月版
115-1-11月份教學兼任助理(TA)出勤簽到退表-11508月版
薪資請領資料繳交地點及匯款方式:
教學兼任助理(TA)出勤簽到退表請以系為單位做繳交,統一繳交至系辦,院請自行由院辦送出,院系辦彙整後,由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統一請款,並由學校直接匯款至TA本人帳戶。
敬請申請教師於聘僱期滿後協助填寫教學兼任助理(TA)-教師回饋問卷。
未善盡義務之教學兼任助理,次一學期即停權擔任資格,該課程授課教師亦同停權申請資格。
敬祝 教安
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主任:林佩冠 老師(#5142)
承辦:江承瑜 小姐(#5146)
***********學生端常見問答集************
***********職前教育訓練公告**********
職前訓練請假單請洽各院系辦!
本次請於115年9月14日(一)中午12:00前送達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三民校區中科大樓2F 3212辦公室)
**************法規依據***************
主辦單位: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協辦單位: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